作者:佚名 来源于:趣味地理
备受关注的“研究生嫖娼被开除起诉学校案”近日一审宣判,上海市静安区法院以“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为由,决定驳回当事人“撤销学校作出的处分决定,同时对学校学籍管理相关内容进行合法性审查”请求。
起因是上海复旦大学的一个研究生,因嫖娼被开除学籍。当事人对学校的处理决定很愤怒,他认为,自己虽然有过错,但嫖娼毕竟还算不上犯罪,学校凭什么把自己开除?
于是,该研究生将学校起诉至静安区法院,要求法院撤销学校的决定。法院审理后认为,学校的决定符合规定,并无不当,应该尊重高校的教育自主权,于是驳回当事人申请撤销处分的决定。当事人对判决不服,表示将依法提出上诉。
据了解,《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可以开除学籍。该研究生认为,自己只是被拘留了3日,属于情节较轻,不该被开除学籍。学校开除了他,违反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另外,该学校的《处分条例》里既规定,学生被行政拘留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又规定嫖娼开除学籍,两个规定之间互相矛盾。
有人认为,一个名校高学历的人才,做出如此让人不齿之事,就应该严厉处罚以儆效尤。成年人了,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明知道违法还去做,不严惩不足以让其改错。所以学校的做法是很对的!自己犯错了就要承担责任,这也是成年人的底线!为什么说德才兼备,德为第一,无德之人是毫无底线的。
也有人认为,培养个人才不容易,只要不影响到别人,没必要山纲上线,把人一棍子打死,可以适当处罚,不赞同开除学籍。因为教书育人应该本着教育的原则,开除以后有可能毁了孩子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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