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究竟做错了什么 为何会被残忍分尸(2)



商鞅究竟做错了什么 为何会被残忍分尸(2)

来源:家长学院 作者:佚名



    在漫长的历史长廊里,也有与商鞅变法齐名,如宋代的王安石。但王刑公是一步一步干到宰相位置上的。王安石(1021—1086),字介惠,晚号半山,临川(今属江西)人。
    他从小勤奋好学,二岁以前,随父官游,到过南北许多地方,目睹时艰,立下改革政治的志向。庆历二年(1O42)中进士,历任淮南判官、鄞县知县、舒州通判、常州知府及江南东路提点刑狱等职,在江浙一带做了十六、七年的地方官。嘉佑三年(1O58),他回京城任三司度支判官,呈奉《上仁宗皇帝言事书》,提出了自己富国强兵的计划,但未被采纳。宋神宗即位后,想有所作为,所以对王安石的上书非常赞赏,熙宁二年(1O69)任命他为参知政事(副宰相),次年升任同中书门平章事(宰相)。在这个时候,他竭力推行为老百姓减轻负担的“青苗法”,也就相当于现在的农村经济改革,即怎样把农业搞上去一类法令、法规。在理论上,他的观点是正确的,但实行起来却遭到了失败,这使他产生了“明月何时照我还?”的悲伤消极情绪,就在他忍受着变法失败的痛苦时,自上而下的各个官场“油子”,借“变法”之名捞了不知多少黑心钱的一类。
    
    和被“变法”变得更加贫穷的老百姓则只有欢乐与愤恨!也就是说王安石的痛苦是夹在欢乐与愤恨之中的,这能怪得了谁呢?一个国家,一个以大汉民族为主体的宋王朝,仅凭他的一腔热血是远远不够的,把他和商鞅比,我觉得至少在政治运作上远不如商鞅;要变法,首先得有“王道”、“霸道”一类的思想武器来武装自己武装老百姓。第二、在思想体系的指导下,也不妨采用“欲达目的,不择手段”,比方象苏东坡一类的反对派,一边降级使用,一边又共同饮酒作诗。所以,王安石的变法,有点象“林黛玉进贾府”。除了黑心的和不要命的流氓政客,旧中国的文人心里是很复杂的,中“学而优则士”的流毒太深,特别是自以为是才学八斗的书呆子们。仕途险恶,如履落冰,伴君如伴虎等,都是在官场被撞得头破血流后才总结出的。但奇怪的是“前仆后继”久撞不减其志?历史在这一点上象一个环形地铁,不论那个朝代的文人坐上去,结果都一样,甚至连上“地铁”的方式都一样。特别是魏晋时期的文人,除了建安七子给阎王爷大讲人世间的美好,竹林七仙用酒当麻醉剂,还有象以《陈情表》而名垂青史的无耻文人李密之流。李密(224—287),一名虔,字令伯,犍为武阳(今四川省彭山县东)人。
    
    曾仕蜀汉为郎,西蜀政权灭亡后,又出仕晋为太子洗马,官止汉中太守。《陈情表》就是他出仕前为晋武帝司马炎马的。对于这篇文章的文才,是不能否定的。但文中抒发的感情,就模糊不清,并且有夸大卖弄自己以讨好晋武帝的成份在里边。若论忠,就不能把自己做过官的西属政权称为伪朝,若论孝,将老太太用八抬大轿抬到官府,丫鬟名医照顾周全,就不应当推推搭搭,所以,按照过去的观点,李密之流,就应当是一个不忠不孝的东西!他的扭扭捏捏,羞羞答答的《陈情表》,只能当作无耻文人的自我表白,至于后来被谗免官,死于家中,那是历史的必然。文人一旦成为御用文人。就如同把自己当做奴隶卖给奴隶主的奴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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