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肖与民俗(4)



生肖与民俗(4)

来源:家长学院 作者:佚名



猴:
    《搜神记》载:“楚王游于苑,白猿在焉,王令善射者射之,矢数发,猿搏矢而笑。乃命由基,由基抚弓,猿即抱木而号。”这只白猿能够将射来的箭一一打掉,而且还在笑。当神箭手由基基拿起弓时,白猿自知不妙,抱树而号。在这里猿被人格化,正如进化论告诉人们,人类是由类人猿转变而来的。
    我国古人对猴子的观察是相当仔细的。三国时东吴有个叫万震的人写过一部《南州异物志》,其中有一段说:“交州以南,有果然兽,其鸣自呼,身如猿,犬面,通身白色,其体不过三尺,而尾长四尺余,反尾度身过其头。视其鼻,仍见两孔,作爷向天。其毛长,柔细滑泽,色以白为质黑为文,视如苍头鸭。肩边班文集十余皮,可得一蓐,繁文丽好,细厚温暖。”透过这段文字,猴的一概而论跃然纸上。
    汉族普遍认为猴为吉祥物。由于猴与侯谐音,在许多图画中,猴的形象表示封侯的意思。如一只猴子爬在枫树上挂印,取“封侯挂印”之意;一只猴子骑在马背上,取“马上封侯”之意;两只猴子坐在一棵松树上,或一只猴子骑在另一只猴的背上,取“辈辈封侯”之意。
    民间忌猴年,认为猴年收成不好,是灾年。俗语说L“饥猴年,饿狗年,要吃饱饭是猪年。”
 
鸡:
    春秋时代左丘明所著《国语·晋语四》记:“黄帝之子二十五宗,其得姓者十四人,为十二姓:姬、酉、祁……”十二姓反映了远古黄帝部落的十二个胞族。十二姓之中,惟独鸡是十二地支的成员。
    古代计时器尚未发明,早晨的鸡鸣一声,向人们报告新一天气开始,它不仅是庄户人家的时钟,也是公共生活的时钟。战国时代,著名的函谷关,开关时间就以鸡鸣为准。落魄而逃的孟尝君,面对大门紧闭的关口,担心后面追兵到,食客中有会口技者,学鸡鸣,一啼而群鸡尽鸣,骗开关门。这个故事被司马迁写入《史记》,传为熟典。
    古代汉族有“杀鸡”的岁时风俗,流行浙江金华、武义等地。每年七月初七,当地民间必雄鸡,因为当夜牛郎、织女鹊桥相会,若无雄鸡报晓,便能永不分开。
    土家族称踢毽子为“踢鸡”。春节时,男女青年一起踢“鸡”,一人将“鸡”踢起,众人都去争接,接到“鸡”的人,就可以用草去追打任何人。而男女青年往往用草追打自己的意中人。以后“踢鸡”就成了谈情说爱的媒介。
    农历十月一日,河南一些地方要杀鸡吓鬼。传说是阎王爷放鬼,至来年清明节收鬼。民间以为鬼怕鸡血,鸡血避邪,故于十月一日杀鸡吓鬼,以使小鬼不敢出来。俗语称:“十月一日,杀小鸡儿。”
    山东一些地区有“抱鸡”的婚俗。娶亲时,女家选一男孩抱只母鸡,随花轿出发,前往送亲。因鸡与“吉”谐音,抱鸡图的是吉利。另外,在古时有一种留“长命鸡”的习俗。临近娶新时,男方要准备大红公鸡一只,女方准备一只肥鸡,母鸡表示新娘为“吉人”。出嫁时,女方所备的公鸡一定要由自己未成年的弟弟或其他男孩抱着,随花轿出发,并要在公鸡未鸣之前赶到男家。人们认为公鸡不睡觉,而母鸡不睡,寓以气势压倒公鸡。然后,男方将公鸡交给抱鸡人,将公鸡、母鸡一同拴在桌腿上,并不时打公鸡,直到公鸡有气无力,这是妻子制服丈夫的象征。之后,这两只鸡不得杀掉,故称长命鸡。而在浙江一带有流行“宰鸡”的婚姻风俗。新郎去新娘家迎娶,女家则在地上铺一块白布,让新郎在上面宰鸡,鸡血不能滴在白布上,否则滴几滴几罚杯酒巴。杀鸡时,女家故意相撞新郎,但有经验的新郎则能应付自如,不让女方得逞。
    云南大理地区的白族流行“鸡米礼”的风俗。鸡米礼分鸡米单礼和约米双礼两种。单礼为一只公鸡和一坛米酒;双礼为两面三刀只大公鸡,一坛米酒,一坛谷种。这是嫡亲或姻亲之间在出生、结婚、盖房时互送的礼品。
    旧时汉族和一些少数民族流行饮鸡血酒的交际风俗。在结拜兄弟时,为了表示亲如手足,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人们宰一只雄鸡,在每碗酒里滴几滴鸡血,对天发誓,然后将血酒一饮而尽。
 
狗:
    宋代朱弁《曲湖旧闻》记录了一须因皇帝属狗而禁屠狗的故事:“崇宁初,范致虚上言:‘十二宫神,狗居戌位,为陛下可命。今京师有以屠狗为业者,宜行禁止。’因降指挥,禁天下养狗,赏钱至二万。太学生初闻之,有宣言于众曰:‘朝迁事事绍述熙、丰、神宗生戌子,而当年未闻禁畜猫也。’其间有善议论者,密相语曰:‘狗在五行,其取类息有所在,今以忌器谀言,使之贵重若此,审如《洪范》所云,则其忧不可胜言者矣。’”
    旧时汉族民间有“赶毛狗”的节日风俗。“毛狗”即狐妖,相传妖于正月十五日群出拜月,扰害生灵。人们在这一天晚上搭毛狗棚,并放火烧掉,同时鸣锣击鼓放鞭炮,以送瘟驱邪。
    蒙古族有“射草狗”的仪式,人们将稻草扎成狗形,并用箭射,以消除不祥。
    江苏一带有“打狗饼”的丧葬风俗。人死后,要以七枚龙眼和面粉作球,悬系于死者的手腕上。迷信认为,人死后要经过恶狗村死者的饼是用来喂野狗的以保顺利通过,故称打狗饼。
 
猪:
    猪又名“乌金”、“黑面郎”及“黑爷”。《朝野佥载》说,唐代洪州人养猪致富,称猪为“乌金”。唐代《云仙杂记》引《承平旧纂》:“黑面郎,谓猪也。”在华夏的土地上,早在母系氏族公社时期,就已开始饲养猪、狗等家畜。浙江余姚河姆渡新石器文化遗址出土的陶猪,其徒刑与现在的家猪形体十分相似,说明当时对猪的驯化已具雏形。
    春节前,人们一般在腊月二十五日前杀猪,二十六日为封刀日,就不能再动刀了。浙江一带在杀猪时讲究“一刀清”,即一刀杀死,否则认不吉利。进刀时屠户要讲一句“出世入身”的话,小孩妇女不能观看。杀后要将粘有猪血的利市纸压在室角或猪栏内,以示猪未死。猪毛要用吹火筒盛,开水全入桶后,把吹火筒的下端浸入汤桶,上端用口吹气,沿桶吹一圈,一示以后养猪长得又快又大。乔猪毛时,要在猪头和猪尾 各留一快毛,意为“有头有尾”,然后将整条猪放在凳上,先是猪头朝外,养主烧香及猪毛谢天地,将猪剖成两片,除新年食用外,其余的俺入缸中,以备年后再用。
    天津、河北等地有“肥猪拱门”的节日窗花,是用黑色蜡光纸剪成。猪背上驮一聚宝盆,张巾时左右各贴一张,表示招财进宝之意。
    陕西一带有送猪蹄的婚俗。结婚前一天,男方要送四斤猪肉、一对猪蹄,称“礼吊”,女方将“礼吊”留下后,还要将猪前蹄退回。婚后第二天,夫妻要带双份挂面及猪后蹄回娘家,留下挂面,后蹄退回,俗称“蹄蹄来,蹄蹄去”,表示今后往来密切。
    云南西双版纳的布朗族,在婚礼的当天,男女两家要杀猪请客。除。除请客外,还要将猪肉切成小块,用竹竿串起来分送各家,以示“骨肉之亲”之意。
    过去汉族有一种“打母猪鬼”的民间驱邪活动。凡家中有病灾不幸之事,家中长者便设香案,以打母猪鬼来祭,向神灵许愿,求得驱邪。祭时,要选黄道吉日,杀老母猪,闲、蹄、肝、肠、肺等放在一个筐里,摆在堂屋中间,主持人燃香祝拜,祭完后,将内脏煮熟后分吃掉。民间认为“杀死一母猪鬼,驱除一个邪”。
    云南佤族有“猪胆卦”的占卜风俗。杀猪后,根据猪胆判断吉凶。如果胆纹上下行,胆内水分多,为吉卦;胆纹左右行,胆内水分少,为隐卦。一般在举行重大活动时使用,由巫师乍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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