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满江红》谈“绍兴和议”(2)



从《满江红》谈“绍兴和议”(2)

来源:www.gushigu.cn 作者:佚名


  南渡后,“义理派”把持朝局,多出自洛学(以洛阳程颢、程颐兄弟为首的学派),道德感强,议论铿锵,可缺乏实际工作能力,遇问题只会喊口号。清代赵翼说:“一般献言之人,与朝廷利害绝不相关,言不酬,事不济,则脱身去耳。”

  南宋朝廷为迎合士大夫阶层,斥王安石为奸佞,奉元祐党人为正脉,但百废待兴,急需增税,又要靠王安石新法。秦桧懂新法,且与洛学中坚胡安国父子、杨时关系密切,被金人俘虏时不失气节,名重一时,是各派都能接受的人物。

  真正让宋高宗眼前一亮的,是秦桧的“投降派”立场。

  被俘期间,秦桧得金国皇帝吴乞买的堂弟挞懒欣赏,挞懒主和。秦桧逃归时,犹豫不决,熟人劝他说:“你直接问挞懒好了,现在他当政,他不答应你,死也无憾,如果不告诉他就跑,万一被逮,再说什么都没用了。”于是,秦桧亲自告知挞懒,挞懒说:许多契丹人逃归后,被族人所杀,如果南宋人能相信你,你就回去吧。

  得知秦桧与挞懒的关系密切,宋高宗高兴地说:“桧忠朴过人,朕得之喜而不寐。盖闻二帝、母后消息,而又得一佳士也。”绍兴元年(1131年),任秦桧为右相(低于左相)。

  当时金朝正从部落国家向中央集权国家转型,政出多门,上难御下,金兀术主战,挞懒无可奈何。和谈无法推进,宋高宗不满,罢免秦桧,表示“终复不用”,可“当时秦所引皆是好人,而立朝无过,人皆不平”,竟无大臣肯为诏书代笔。

  秦桧不过是一枚棋子

  绍兴八年(1138年),挞懒派张通古、萧哲到南宋和谈,宋高宗重新启用了罢相多年的秦桧。此时南北已罢兵6年,宋高宗觉得已具和谈资本。

  张通古是汉人,生于易州(今属河北易县),曾中辽国进士,因父丧回家守制。金宋灭辽后,易州归宋,宋征辟张通古,遭拒。金国占领易州后,张通古成金国大臣,晚年被封为曹王。

  张通古倨傲,且金朝文书中不称宋,只称“江南”,这是当年赵匡胤对南唐的贬称。宋高宗让秦桧全权负责谈判,可一出结果,又交大臣讨论三天,让秦桧背上“投降”之名,自己则装“被蒙蔽”。

  秦桧独相17年,宋高宗放纵其排斥异己、建立私党,但刻意挑动太子与秦桧对立。

  宋高宗的独子赵旉去世后,民间风传金太宗(即吴乞买)貌似宋太祖,且金人破汴梁时,收玉牒(皇族族谱),逐一搜捕。时人称宋太宗夺宋太祖一脉的皇位,宋太祖转世来报仇。

  为平息物议,宋高宗决定将皇位还给宋太祖一脉,遂收赵伯琮(改名为赵昚,即后来的宋孝宗)入后宫,养了30年。一是可能仍幻想生男孩;二是可能担心赵昚对付不了秦桧。

  秦桧与赵昚互相告发,一经查实,宋高宗必处罚,但绝不消灭一方。秦桧去世前,想让义子秦熺接班当宰相,宋高宗拒绝,且将秦熺免官。秦桧以文笔著称,班底多属“文学派”,死后皆被斥。

  大奸臣秦桧只是宋高宗的一枚棋子。宋高宗曾说:“讲和之策,断自朕志,故相秦桧,但能赞朕而已。”宋高宗才是对金投降的真凶。

  宋高宗为何急于投降

  绍兴八年的和谈虽签约(这一年是金国天眷元年,和约又称《天眷和约》),但金国政变,挞懒被杀,金兀术率军进攻南宋,遭惨败,岳飞大军一度距汴梁仅45宋里(一宋里约合今558-569米)。

  局面大好,宋高宗却急于在绍兴十二年(1142年)与金国签约,甚至为此杀掉名将岳飞。

  岳飞的孙子岳珂编纂的《鄂国金佗稡编》中称:金兀术私信秦桧,说岳飞主战,不杀他,没法和谈。清代赵翼指出:“此则《鄂国金佗稡编》等书附会之词。”秦桧和挞懒有旧,而挞懒与金兀术是死敌,秦桧怎可能与金兀术密谋?此外,韩世忠、吴玠、吴璘都曾在战场上几乎杀死金兀术,为何金兀术只记恨岳飞?

  杀岳飞,因宋高宗怀疑他谋反。岳飞个性强,多次抗命,宋高宗曾明确对岳飞说:“犯吾法者,惟有剑。”

  宋高宗急于投降,除稳定皇权外,可能还有一个原因:掩盖皇家隐私。

  靖康之变后,宋高宗的生母韦太后被掳到北方15年,被金国王室纳为妃子,还生了两个孩子。韦太后回归南宋后,宋高宗刻意掩盖。

  一是篡改韦太后的年龄。韦太后被掳时38岁,南宋官方记成48岁。二是灭口。金人本有意送回更多被掳宗室,宋高宗无迎回之意,可能就是担心泄露韦太后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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