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说《红楼梦》的作者问题——从钗黛结局谈(2)



也说《红楼梦》的作者问题——从钗黛结局谈(2)

来源:www.gushigu.cn 作者:佚名


  宝黛钗恋爱婚姻悲剧的直接制造者是贾府中的权势人物——贾母、贾政、王夫人、王熙凤等,成亲冲喜最早是由贾母提出,贾政和王夫人附和,薛姨妈只得答应,二宝成亲的事儿就这么定了。袭人得知此事后,直接给王夫人下跪,说出了宝玉和黛玉相爱的真相,贾母听了,叹了一口气:“别的事都好说。林丫头倒没有什么,若宝玉真是这样,这可叫人作了难了。”黛玉的生死,贾母并不在意,只关心怎样为宝玉成亲。凤姐提出调包计,王夫人点头称赞,贾母也无奈接受。三个人的命运就这样被家长们决定了。造成宝黛钗恋爱婚姻悲剧深层的原因就是封建婚姻制度,“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儿女的婚姻大权掌握在家长的手中。家长决定儿女婚姻的时候,更多地考虑家族的利益,很少关心年轻人的意愿。关于二宝的婚事,贾府和薛家各有盘算。结婚冲喜不是主要原因,二宝成亲可以冲喜,二玉结婚同样可以冲喜,贾府选择宝钗,是因为她能满足贾府对宝二奶奶的所有期望,可以相夫教子,将一向叛逆的宝玉拉回传统的人生正道;可以理家主事,成为贾母次子一支的理想的内务管理者。尽管黛玉是贾母的外孙女,与其溺爱的亲孙子和贾府的未来相比,孰重孰轻,不言而喻。黛玉死后,贾母明确说过:“并不是我忍心不来送你,只为有个亲疏。你是我的外孙女儿,是亲的了;若与宝玉比起来,可是宝玉比你更亲些。”为了家族的复兴,可以连外孙女的性命也不顾。薛家为皇商,富而不贵,攀上既是国公府、又是朝廷命官的这门亲家,便找到了一个重要的靠山,让两家的亲戚关系得以延续,更加密切。何况薛家的宝贝儿子薛蟠再犯命案,关在狱中,还等着贾府出面营救。

  钗黛结局是谁写的?这就涉及《红楼梦》后四十回的作者问题。胡适在《〈红楼梦〉考证》中根据张问陶的《赠高兰墅同年》诗,认定后四十回为高鹗所续。这种观点一度为红学界广泛接受。不过,高鹗续书说与《红楼梦》的首次摆印者程伟元的说法完全不同,他说:“(《红楼梦》)原目一百廿卷,今所传只八十卷,殊非全本。即间称有全部者,及检阅仍只八十卷,读者颇以为憾。不佞以是书既有百廿卷之目,岂无全璧?爰为竭力搜罗,自藏书家甚至故纸堆中无不留心,数年以来,仅积有廿余卷。一日偶于鼓担上得十余卷,遂重价购之,欣然翻阅,见其前后起伏,尚属接榫,然漶漫不可收拾。乃同友人细加厘剔,截长补短,抄成全部,复为镌板,以公同好,《红楼梦》全书始至是告成矣。”(程甲本《红楼梦》序)按程伟元的说法,《红楼梦》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并无原著与续书之分,只是搜集到的时间与地点有别。这一说法还得到高鹗的认可:“予闻《红楼梦》脍炙人口者,几二十余年,然无全璧,无定本。向曾从友人借观,窃以染指尝鼎为憾。今年春,友人程子小泉过予,以其所购全书见示。”(高鹗《红楼梦》序)如果高鹗辛辛苦苦续补了四十回,大概不会这么轻易放弃自己的著作权。清代读者一直将《红楼梦》一百二十回作为一个整体来看的,认为出自一人之手。著名评点家姚燮说:“雪芹先生不欲以暧昧之事糟蹋闺房,故于黛玉临终时标出‘身子干净’四字,使人默喻其意;前晴雯将死,亦云‘悔不当初’,皆作者极力周旋处。”(姚燮《增评补图石头记》第九十八回回评)姚燮评的就是黛玉之死,认为出自曹雪芹之手。张新之说:“有谓此书止八十回,其余四十回,乃出另手,吾不能知。但观其通体结构,如常山蛇首尾相应,安根伏线,有牵一发全身动之妙,且词句笔气,前后全无差别。则所增之四十回,从中后增入耶?抑参差夹杂增入耶?觉其难有甚于作书百倍者。虽重以父兄命,万金赏,使闲人增半回不能也。何以耳以目,随声附和者之多?”(张新之《红楼梦读法》)清人早有后四十回为他人所续之说,张新之驳斥了这种观点,斩钉截铁,底气十足。现代读者阅读《红楼梦》也都是读一百二十回本,1921年亚东图书馆首次标点整理《红楼梦》便采用的程伟元本,此后的各出版社整理出版《红楼梦》,绝大多数都采用程本,即便是用庚辰本作底本,也将程本后四十回接续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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