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家长学院 作者:佚名
靖康二年(1127)四月,当上了亡国奴的徽宗、钦宗一行分乘八百六十多辆牛车,在如狼似虎的金兵的押解下开始北上。随行的除了他的皇子、皇孙、后妃、帝姬之外,还有养在深宫供他们消遣和驱使的三千佳丽。
抵债的王朝女眷们
“议和”一开始,这些中原女子同金银、布帛、土地一样,也是谈判桌上的筹码。
靖康元年(1126)十二月二日,宋钦宗亲自同宰相何栗到金营求和,送上降表,并屈辱地下跪。金人除了索要金一千万锭、银二千万锭、帛一千万匹之外,还要立送一千五百名少女。宋钦宗一律照办,派人四处搜捕年轻女子,不够数目就用自己的妃嫔抵数。不少女子不甘受辱,自杀而死。
从正月二十八日起,北宋政府开始履行协议。最早向金军营寨输送的女性是蔡京、童贯、王黼的家属和歌伎各二十四人,其中福金帝姬(公主)作为蔡京家中的女眷也在遣送之列,被送往皇子寨。史载,福金帝姬见到斡离不(即金兵统帅完颜宗望,金太祖第二子,故又称二皇子)后,“战栗无人色”,斡离不令其婢李氏将福金帝姬灌醉,乘机对其实施强暴。福金帝姬是“靖康之难”中第一个被金人蹂躏的宋朝公主。
尽管开封府官员刮地三尺,也无法满足金人的索求。为苟延残喘,无耻的徽、钦二宗开始依“附加条款”拿妇女抵债。开封府官员除对照玉牒将宫廷、宗室妇女押往金营外,还搜拿京城民女充数。这些被强行抓来的女性“皆蓬头垢面,不食,作羸病状,觊得免”,而开封府尹徐秉哲为了邀功,竟“自置钗衫、冠插、鲜衣”,将上自嫔御、下及乐户的五千名妇女盛装打扮送出京城,交付给金军。
所谓“帝姬”,即公主;所谓“王妃”,即皇帝的妻妾或儿媳;“宗姬”指诸王子之女(郡主);“族姬”指诸皇族女子(县主)可怜都是金枝玉叶,竟被她们鲜廉寡耻的父、祖,亲手送给敌人蹂躏,其惨痛又何如哉!
执事官员在《开封府状》中“用情统计”了一份详细的账单,为我们保存了这页耻辱的见证。账单上各类妇女都明码实价,与金人开列的完全相同。兹实录如下:
选纳妃嫔八十三人,王妃二十四人,帝姬二十二人,人准金一千锭,得金一十三万四千锭,内帝妃五人倍益。
嫔御九十八人,王妾二十八人,宗姬五十二人,御女七十八人,近支宗姬一百九十五人,人准金五百锭,得金二十二万五千五百锭。
族姬一千二百四十一人,人准金二百锭,得金二十四万八千二百锭。
宫女四百七十九人,采女六百单四人,宗妇二千单九十一人,人准银五百锭,得银一百五十八万七千锭。
族妇二千单七人,歌女一千三百十四人,人准银二百锭,得银六十六万四千二百锭。
贵戚、官民女三千三百十九人,人准银一百锭,得银三十三万一千九百锭。
都准金六十万单七千七百锭,银二百五十八万三千一百锭。
仅此一次,用来折价抵债的各类女子竟然多达一万一千六百三十五人。这是一场多么大的劫难啊!
风尘涨天,沙雪扑面,这些柔弱的中原女子,既不被后代的历史巨眼关注,也不为当时自顾不暇的主子们怜惜,她们羊羔似地瑟缩着,凄惶着,消失在茫茫的历史迷雾之中。
《南征录汇》记:十二月初十日,宋臣“吴幵、莫俦传宋主意,允以亲王、宰执、宗女各二人,衮冕、车辂及宝器二千具,民女、女乐各五百人入贡”这些女性,就是宋王朝献给金人的最早的贡品。
“议和”在继续,女性是必不可少的条款。靖康二年正月二十二日协议云:“以帝姬(公主)两人,宗姬、族姬各四人,宫女二千五百人,女乐等一千五百人贡大金。”
该协议还规定:“犒军金一百万锭、银五百万锭,须于十日内输解无缺。如不敷数,以帝姬、王妃一人准(抵)金一千锭,宗姬一人准金五百锭,族姬一人准金二百锭,宗妇一人准银五百锭,族妇一人准银二百锭,贵戚女一人准银一百锭,任听帅府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