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学校如何摆脱“夹缝求生”的尴尬

当前位置: 主页 > 教育知识 > 教育观察 >


家长学校如何摆脱“夹缝求生”的尴尬

来源:www.gushigu.cn 作者:佚名


家庭教育在当下越来越受重视 重视之余却又常流于形式

    □法治报记者 陈颖婷
  父母是孩子第一任老师,家庭是孩子的第一课堂,孩子成长中出现的许多问题往往与家庭教育缺失有关。最新出炉的 《2014中国城乡家庭教育现状白皮书》 显示,近四成的家长不知道该怎么教育孩子。记者从长宁区法院了解到,近年来,本市少年犯罪数量呈上升趋势,父母关系不和疏于管教子女、家长自身作风不正影响子女行为,等等,都是导致少年案数量增长的因素。为了改善这一状况,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起,全国开始探索各种形式的“家长学校”。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化,作为教育领域不可或缺的家庭教育,更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家长学校在我国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然而在另一方面,家长学校由于师资、经费等原因也常常处于“夹缝求生”的尴尬处境。

  “家长”这门职业需要培训

  “对不起,为了孩子的身心健康,还是不要让他进入法庭。”长宁区法院民四庭副庭长章晓琴已经记不得这是第几次拦下拉着孩子来参加庭审的家长。
  “不!我就是要让孩子见见爷爷奶奶丑陋的嘴脸!”在年幼的孩子面前,母亲孙女士道出坚持让孩子参与庭审的目的。这是一起看似简单的继承纠纷,其中却夹杂着复杂的爱恨情仇。
  孙女士与张先生离婚当天,心情郁闷的张先生醉酒后遭遇突发死亡。经历了丧子之痛的公婆在儿子的丧礼上,又与前儿媳起了纷争。于是,悲痛怨恨的公婆将孙女士与孙子告上了法院,要求分割儿子的遗产。
  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孙女士不断对儿子“洗脑”,将个人对公婆的怨恨加诸儿子身上。于是,由祖父母一手带大的孙子对老人从亲热到陌生直至产生仇恨,祖孙的感情也由此降到了冰点。“爷爷奶奶与妈妈有矛盾,并不代表他们不爱你。”经过章晓琴的细心劝导,孩子与爷爷奶奶冰释前嫌,抱头痛哭。
  “现在很多家庭纠纷,尤其是离婚官司中,一些当事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会向孩子宣泄自身的不良情绪,拉着孩子参加庭审的人越来越多。”章晓琴无奈地说,尽管法官会更多地避免孩子直面诉讼,但父母亲不适当的言行依旧会给孩子的身心带来不小的伤害。“教育孩子并不是吃好喝好上好学校这么简单,更要关心孩子成长过程中的心理变化,尤其是面临父母离异这样重大家庭危机时的变化。”在章晓琴看来,“父母”这个职业不是天生就会的,有时更需要后天的培训。
  她说起曾经遇到的一起离婚案件,两个当事人都是高级知识分子,对待女儿也可谓尽心尽力。然而,当婚姻走向终结时,在某外企担任高管的母亲不愿直面危机,竟然逼着才上初中的女儿去和父亲“谈判”离婚事宜。事业上顺风顺水的母亲将自己感情上的波折视作人生的“污点”,她也将这种想法传输给了女儿,她告诉女儿:“别人知道你父母离婚,都会看不起你。你还是出国去吧,离开熟悉的人群。”不堪巨大的压力,乖巧的女儿一反常态,开始逃学逃夜、离家出走。
  章晓琴介绍,在实际办案中“发现来自单亲或父母离异家庭的孩子犯罪比例较高”,在子女年幼时发生的父母离异事件将对孩子产生长远的消极影响,他们也较容易出现行为问题。心理学家也认为,离婚对孩子的伤害,仅次于亲人死亡,是威胁孩子精神健康的最严重的原因之一。

  谁来补齐家庭教育短板

  法官表示,近年来,80后开始进入婚恋期。作为中国第一代独生子女,这一代人在成长过程中,物质环境相对优越,文化水平、法律素养较父辈有很大的提升。但同时,他们也遇到了很多不同于以前的困难:一是从未经历过和兄弟姐妹共同成长的过程,习惯成为家庭的中心,换位思考的能力比较弱,进入婚姻之后,容易因夫妻意见不一引发矛盾; 二是如今职场竞争和生活压力较上一代人要大得多,他们一方面对家庭有更多的需求,另一方面又容易把外在压力转嫁到家庭内部,引发矛盾; 三是作为家中唯一的孩子,父母一辈对于小家庭往往给予过度的关注,进而因双方家庭在生活细节、孩子养育等问题上的差异产生分歧。年轻的父母们没通过培训便在家长这个“职位”上走马上任,多数家长在教育孩子的问题上显得有些“力不从心”。家长要配合学校实施良好的家庭教育,前提是自身应先成为家长学校的好学员。家长不是天生的,父母自身的责任、休养和成长同样需要相应的教育机构来承当。在市政协委员、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金忠明看来,孩子教育已成为中国父母最大的知识“短板”。
  《2014中国城乡家庭教育现状白皮书》 课题组在全国范围内随机抽取10.83万名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家长进行问卷调查,数据显示,不知道教育方法的家长占37.82%; 没时间教育孩子的家长占26.19%。超过一半的家长表示,当孩子出现问题时,希望能得到专业帮助; 有81.4%的家长认为家庭教育有很多学问,需要学习和培训。然而,课题组调查发现,目前社会能提供给家长系统学习家庭教育的渠道还不足以满足家长的现实需求。其中,家长通过书籍学习的占30.53%,自己摸索的占21.85%,朋友交流的占18.01%,从媒体获取知识的占13.16%,从家长会获得的占12.71%。大多数家长能意识到自己在孩子成长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89.09%的家长能意识到孩子出现问题根源是父母出了问题。
  “父母离异会重创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我们要做的就是把父母离婚对孩子的伤害降到最低。”章晓琴介绍,上海长宁区法院和长宁区妇联等部门联手,共同创办了“为孩子父母学校”,对有未成年子女的离婚当事人进行融情、理、法为一体的法制、伦理道德和心理教育,引导离婚案件当事人在离婚诉讼过程中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开办25年来,“为孩子父母学校”已组织53期离婚当事人学习班,总计参与人数4700余人,办学期间审理的离婚案件调解撤诉率达70%。有30%左右的学员,尽管最后离婚了,但都能很好地履行作为父亲、母亲的责任,把离婚对孩子的伤害减少到了最小的程度。

  家长学校良莠不齐

  其实,近年来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家庭教育的受重视程度也日益加深。1983年,浙江象山县石浦镇创办了中国第一所家长学校,之后,各种以学生家长为主要对象的的家长学校、父母学校相继出现。作为一种新型的教育机构,家长学校的价值主要体现在为家长提供育人理念和教育知识,使家长在受教育的过程中,提高自身的文化知识修养。我国相关的政策、法律和法规对家长学校则提供了办学依据及规范,但还是有不少家长学校办得流于形式、不尽如人意。
  金忠明指出,许多学校及社区把开办家长学校仅作为提高学校及社区形象的应时之举,一些家长学校作为形象、面子工程,徒有其表,满足于做表面文章,并未发挥应有的效能。同时,不少家长对家校合作的认知也存在误区,认为学校教育对孩子的影响最大,认为教育是学校的事,把孩子的教育完全推给学校,忽视了自身的职责。家校两方面的认知误区,导致社会对家长学校缺乏共识。
  虽然有关政策规定了由妇联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对家长学校工作进行管理,各级教育机构负责指导中小学、幼儿园举办家长学校,但由于上级管理部门对家长学校的开设没有统一规划,基层学校或社区乃至社会人士想开办就开办,开办地点与时机的随意性也颇大。有些学校甚至把创办家长学校当作提升学校形象的面子工程,在实际工作中流于形式化。另外,由于缺乏硬性的检测指标,对家长学校的监管考核没有明确的规范性和相应的程序,有相当一部分家长学校为了应付上级的检查,提供一些虚假信息,进而严重影响了家长学校的声誉。
  加之相关政策中没有专项的资金用于开办家长学校,家长学校的资金只能来自学校有限的经费中,资金的缺乏直接影响家长学校的开办。教材的编写,课程的研发,教师的聘用等都要受经费的制约。缺乏经费来源,就很难保证家长学校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
  很多家长学校的教师没有专业的家庭教育知识,缺乏专业的师资队伍。据调查,我国师范院校没有设置家庭教育指导专业来培养从事家庭教育工作的专门人才,目前家长学校的教师多由学校的任课老师充当,由于他们没有受过家庭教育的专业训练,指导家长往往力不从心。况且,教师的精力毕竟有限,在完成日常教学工作后,很难有充沛的精力去承担家长学校的教学任务,这势必会影响到家长学校的教学质量。

  建 议

  健全制度 强化监督

  “家庭教育对人产生的是基础性和根本性的影响,具有不可逆性。学校教育常常把重点放在学生身上,因而忽视了孩子背后家长群体的特殊作用。”金忠明认为,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及各类媒体应加强宣传,使全社会认识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帮助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念,重视家长学校在引领学生校外发展方面的关键作用。
  他建议,家长学校的教学可以由家长学校研究会牵头,协同各级妇联、团委及街道社区,形成全天候立体式家长教育网络。为了克服教学的随意性和盲目性,促进家长学校建设的规范性和科学性,有关部门既应提供固定的教学场所,更需要提升家庭教育的课程标准。要想把家长招进来,留得住,最关键的一环是提供切合实际的教学内容。宜组织相关力量协同攻关,针对家长学校的特殊性,制定高质量的课程标准,编写实用而富有趣味性的教科书。面对特殊的受教育群体,家长学校的教学时间应具有灵活性,既可以相对集中(如周末及假日),也可以分散(根据不同对象的需求);还应注重开发不同地域的校本课程和案例资源,加强家长学校的理论建设,更好地指导家庭教育实践。
  他认为,用法律法规规范家长学校和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确立家庭教育及家长教育的重要性,明确各级教育部门和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和范围尤其重要。教育部门在教育组织管理、师资力量和其他办学条件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应承担起举办家长学校的主体责任,这有利于配合正规化、系统化、科学化、制度化的现代教育体制。教育部门应加强对家长学校的领导和管理,同时应注意发挥各部门、单位、团体办学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相互配合,共同办好家长学校。
  针对指导监督不力这一家长学校管理中较突出的问题,由于家长学校分散于各基层学校,更需要教育行政部门分派专人主管和协调。同时,宜制定符合家庭教育特点、操作性强的考核标准,以考核促进家长学校的建设,从而达到预期目标。


  郑重声明:部分文章内容和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作为参考,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处理!


Copyright © 2006 rjxj.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旅游风景名胜网 版权所有